东尼电子一股东披露减持计划,或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维权

admin 阅读:56 2024-11-16 06:42:00 评论:0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11月13日,东尼电子发布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近日,东尼电子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英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张英持股数量1290.15万,持股比例为5.55%;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是IPO前取得。张英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32.44万股,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32.44万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32.44万股。减持期间是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是按市场价格;拟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相关风险提示显示,东尼电子面临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股东张英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月5日盘后,东尼电子披露,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的合同,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2月27日,东尼电子发布上交所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57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东尼电子及时任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予以监管警示。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因交易已无法如期完成,但东尼电子却没有及时披露实情,而是尽力隐瞒,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正确判断。凡是在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参与招投标项目2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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